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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笛艺术表演50年 |
| 通过近年对河南贾湖舞阳骨笛、河姆渡骨哨的研究,证明笛子在我国至少已经有7000---8000年的历史。 宋元以来,伴随着戏剧的发展、竹笛被广泛运用到各个地方剧种中,承担主奏或领奏的角色。竹笛作为我国最早出现的民族乐器之一,它在我国古代音乐史上记载了光辉的一页,但是,在解放以前,它并没有发展成为一门器乐独奏艺术,竹笛艺术魅力的真正挖掘和展现,还是近50年的事情。1949年建国至今,竹笛表演艺术的发共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56年,这是我国竹笛独奏音乐的开始阶段。在这一阶段,出现了一批冯子存,陆春龄、赵松庭为代表的竹笛音乐的开拓者,他们使竹笛由一种伴奏乐器变为独奏乐器,由民间走向专业,他们是我国竹笛音乐的引路人。 1953年,冯子存在“第一届全国民间音乐舞蹈观摩大会”上,成功地演奏了《喜相逢》、《黄莺亮翅》两支独奏曲,将竹笛这一民族乐器第一次以独奏这一艺术形式搬上了舞台。冯子存、陆春龄、赵松庭、刘管乐这几位竹笛界的前辈,长期生活在民间,有深厚的民间音乐功底,由于生活背景、地域的差异,形成了以他们为代表的南(陆、赵)、北(冯、刘)派演奏风格。这两种风格为以后竹笛音乐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演奏技术上,北方以吐、滑、垛、花(舌头)为主;南方以颤、震、叠、打(手指)为主。当时的演奏。还没有涉及到很复杂的技巧。他们所演奏的曲目,大多是民间流传的戏曲曲牌或根据戏曲伴奏移植、改编而成的,具有鲜明的地方风格,浓郁的生活气息,真正创作的笛子独奏曲在这一阶段还没有出现。从教学方法上看,演奏家们都没经历过音乐学院的专业训练,他们所经历的都是民间“口传心授”的教学方法,以模仿为主。但丰富的生活阅历都融入到了演奏中,以声带情,富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第二阶段:1956---1979年。以赵松庭《早晨》的创作为标志,是我国竹笛音乐的大发展阶段。 1956年11月,由中央群众艺术馆编的《民间器乐曲选》收录了赵松庭创作的笛子独奏曲《早晨》。可以说,《早晨》的创作,揭开了我国竹笛独奏音乐的创作史,它开始了我国竹笛音乐由单纯地演奏民间音乐转化为演奏创作音乐的阶段。它吸收了北派笛子历、滑、吐、垛和飞指颤音等技巧及唢呐的循环换气技法,3/4节拍及主音五声调式转换的运用,使乐曲很有新意。和它以前的民间竹笛独奏音乐相比,不论是在音乐形象、节奏节拍、强弱对比等方面,都有极大的创新。1956年后,中国竹笛走向了一个繁荣发展的阶段。 这一阶段涌现出一大批竹笛演奏家、教育家、作曲家,他们将竹笛音乐的创作、教育、演奏技术都提高到一个规范化、系统化的层次。他们运用丰富的创作手法,创作了一批有特色的作品,这些作品积极反映了当时人们的社会生活及心态,其中大部分已经成为现在音乐学院竹笛专业学生的必修作品。这些笛子独奏曲的作者多为集演奏、创作、教育为一体的音乐家。与老一辈演奏家不同,他们大多经历了音乐学院的专业训练,在竹笛专业教学领域,打破门户之见,互相交流学习,并且突破了单纯的口传心授的教学模式。他们根据所学到的知识和掌握的风格,编写了不同的、科学的训练教材,并将整理过的不同风格流派的乐曲汇集在一起,使学习者能够掌握到各种风格的乐曲他们还编写了不同难度的练习曲,根据学生的程度对他们进行“气”、“指”、“舌”训练,并且结合节奏、音准、音质的训练,使竹笛建立起了一套较完整的训练体系,对近几十年竹笛演奏技术的发展无疑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竹笛独奏音乐的创作中,单一的南、北派风格的笛曲已经逐渐被多风格、多地域的笛曲所代替,演奏家们根据各地不同的音乐风格,建立了一套具有不同地域特点的风格体系,并且都有其代表作。而且随着一批以外国民间音乐为素材的“外国乐曲”,各国家、地区的音乐音素被广泛地运用到竹笛音乐中,同时也带来了演奏家技法上的丰富多采。 这一阶段,还有不少人在竹笛的形制、制作材料等乐器的改革上,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他们提出、发表、实践了各种形制的竹笛改革方案,其中南京艺术学院的蔡敬民、四川音乐学院的王其伟的成果较有影响。但由于有些改革使竹笛丢失了一些原有的风格特色和演奏手法,所以除了将传统竹笛增加调音套,以适应竹笛在乐队中的合奏的改革被推广外,其它一些都没有得到普及。目前国内大部分演奏都使用的仍是六孔的不加键竹制笛子。 第三阶段:1979---2000年。改革开放20年,竹笛的表演领域,也进入到一个全新的阶段。随着1979年的国门开放,“新音乐”的引入对传统创作手法提出了挑战,作曲家们用新颖的手法创作出表达更为复杂、更深的思想内涵的音乐作品。在中国的民族器乐作曲家们的带动下,竹笛独奏音乐的创作、演奏,进入到一个多元化发展的阶段。 这一时期,传统的创作、演奏手法仍在延续。这种创作是建立在前人的经验上的,和上一阶段相比,笛曲在结构、技巧和思想内涵上要更为复杂多样,如《春潮》(刘杨津、霍殿兴曲)、《花泣》(张维良曲)、《醉笛》(杨青曲)、《绿洲》(莫凡曲)等,这些独奏曲的伴奏逐步用室内乐的形式取代了过去大型民族管弦乐队。另外,也出现在竹笛与交响乐队协奏的大型协奏曲,如《咏春三章》、《钗头凤幻想曲》、《塞外随想》、《巴楚行》等。 80年代中期,“新音乐”这种全新的创作手法进入到竹笛音乐的领域,一批年轻的专业作曲家用现代的技法创作了一批“新”的独奏曲。这些独奏曲调性模糊、旋律朦胧、音响特别、具有很强的个性色彩。如《竹迹、一支笛子独白》(谭盾曲)、《神曲----为管乐而作》(矍小松曲)、《苍---笛与交响乐队》(高为杰曲)、《别梦》(杨青曲)等。一些新的技巧也伴奏着新音乐的出现而被“发明”,如双吐循环、卡腔、双音演奏等。新作品的出现,他们对演奏技巧和表现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也使竹笛的演奏艺术展现了多样的形式。但任这些“新音乐”演奏的表演艺术家大多经过系统的、严格的专业训练,在技巧上已经没有负担,在思想内涵的把握上也较为确切。他们勇于开拓创新,是中国民族音乐发展的动力和担负者。 总结:从1949年到现在,中国竹笛表演艺术由民间到专业,由单一一多元,这50年的发展其速度与变化,在竹笛音乐发展上是史无前例的。这些成果与前一辈的竹笛演奏家、教育家、作曲家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展望未来,笔者认为,今后竹笛表演艺术的发展工作,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学习西洋乐器的发展的经验,建立一整套科学的、具有本民族特色的竹笛表演教学体系;编写系统的、全国通用的教材。 2、建立严格的专业、业余考级制度,提高演奏者的音乐素养和理论水平,克服“匠”多“家”少的通病。 3、加强竹笛史论的研究。 4、加强竹笛独奏音乐的创作,目前舞台上演奏的曲目,大多是十几年前甚至几十年前的作品,整个竹笛音乐的数量,特别是反映现代生活气息的作品数量还不多,表现的形式也比较单一。 5、在竹笛形制上,可以在不改变民族特色、演奏特色的情况下进行一定的调整改进,使其音域加宽、音色更加稳定,音准不受外界因素的限制,并且在乐队及演奏中使用方便。 任何一门艺术的发展与成熟,需要几代人的努力,竹笛演奏在中国已延续了几千年,在它身上积累了深厚的文化内涵与底蕴。在保留其精华的前提下,将这门艺术发展到一个更高的阶段,使这一特色鲜明的乐器发挥出更大的魅力,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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